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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中介各显神通 灰色收入“搬家”转移海外

  当新富移民时下频现各地之时,他们的资产也开始了疯狂“奔突”。众多移民中介公司在新一轮新富移民潮中,充当着掮客的角色,赚了个盆满钵满。

  11月6日,北京一家移民公司的负责人对《每日经济新闻(微博)》记者表示,这些移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,如何将财产安全地转移出去。

  据他介绍,如果资金额度较小,可采取“蚂蚁搬家”方式,找多人将资金“化整为零”,利用个人外汇额度5万美元的年度上限,分批转移。另外可通过地下钱庄,以及找“黄牛”等途径实现资金转移。

  这些资金的大量外流,有业内人士认为会导致我国经济濒临崩溃。也有专家认为,由于大量移民都是在国内做实业的,因此资产转移不会导致国内实物资本的减少。

  多重渠道

  11月9日一早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接到了某移民公司打来的电话,一张姓负责人向记者解答了“财产转移安全性”问题。他说,现在一般移民资产转移,都采取“化整为零”方法,需要找许多人帮忙,转移的安全系数很高。

 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07年出台的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,规定境内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以前的2万美元提高到5万美元。

  该负责人说,假如需要转移的资金不太大,以100万美元为例,需要找20个经办人,可以找亲戚朋友帮忙,开设多个账户。再比如,想在短时间内转移超过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,就需要找10个购汇额度未使用的个人代转资金,银行在这方面很容易配合。

  如果需转移的资产巨大,这位负责人说,上述方式就不好办了。

  山东一家移民公司的人告诉记者,如果资产在千万元以上,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财产,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。“通过地下钱庄将资金汇入海外某个地方的账户,再将资金转移到加拿大等移民目标地。”

  说到这种途径的风险,该负责人称,一定要选择“信誉好”的钱庄,不用一手交钱、一手交货,电话就可以敲定交易数量。为了体现这种“信任”,有的钱庄在谈好交易之后,会主动把资金打到海外指定的账户上,经确认后,客户就把本金和佣金打给钱庄。

  香港“中转”

  在资金转移的众多方法中,被誉为“自由港”的香港成了资金腾挪的乐土。

  前述移民公司负责人告诉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,“可以将资金带到香港,在当地完成兑换之后,再通过香港汇到移民目的地。”这位负责人称,客户需有过关免检牌照的私家车,现金进入香港后,先进入朋友的账户,后转入自己账户。

  一位张姓移民专家告诉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,在香港设立一个账户进行资产转移,是当前移民资金转移海外的重要途径。

  但是对于数额巨大、涉及灰色收入的转移,前述移民公司的人表示,他们会有针对性的办法,保证资金的顺利转移。现在对于大额资产转移最盛行的办法,是通过外贸公司进行转移。

  该负责人表示,“你可以说外贸公司在国外需购置东西,需要资金的申请,办理了相关手续和合同,就可将资金兑成美金转移出去。”

  另外一种办法就是找“黄牛”。“黄牛”一般与某些银行内部人员关系密切。

  该负责人说,还可以通过在巴拿马等地注册一家离岸公司,通过第三方把账面资金用 “蚂蚁搬家”的方式转出去。

  资料显示,目前国际多家银行都承认离岸公司,可以在银行开立账号,财务运作极为方便。这些离岸公司有一定正面作用,但也为洗钱、侵吞国有资产和公众财产,欺诈、转嫁金融风险提供了便利。

  中介推手

  在资产转移过程中,越来越多的移民中介在其间充当“推手”。

  北京某投资公司负责人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,如果客户的很多资金属于灰色收入,他们都有相应的办法予以解决。当记者问及除了通过香港、在外注册离岸公司等渠道之外,有无更快捷的办法进行资金转移,该负责人肯定地回答:“当然有。”但需要和记者“深入沟通,了解清楚资金的详细来源之后”,给出最终方法。

  记者走访发现,很多移民公司并无移民中介资质,但开展的业务与正规移民公司并无二致,其间风险无法预料。

  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协会会长齐立新告诉 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,根据最新统计,北京市有资质的移民中介机构只有81家。而现在北京的非法移民中介机构估计在100家以上。

  移民专家张跃辉在 《2011~2012年移民行业趋势报告》中称,这些非法机构,以 “海外驻华企业”、“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基金公司”、“高端培训机构”、“投资公司”以及零星的散户(个人)等形式存在。

  就业务本身来说,除个别散户(个人)以技术移民作为主营业务之外,其他的非法机构清一色以投资移民作为业务的核心方向。经粗略分析,非法机构每年促成的业务量约占市场总量的30%以上。

  与北京市场略有不同,全国拥有移民资质的1000多家中介机构中,实际从事移民业务办理的机构约为1/3,绝大多数公司处于有资质不经营状态。

  对经济或无影响

  早在2004年,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梅新育主持过《中国与离岸金融中心跨境资本流动问题研究》的课题报告。该报告指出,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,大约有4000名腐败犯罪分子逃到国外,带走500多亿美元资金,这些资金一般都是通过离岸公司向外转移的。但是对于移民转移的资产,梅新育在接受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我国现在的资本项目是没有完全开放的,是有管制的。

  他分析,“就算移民国内的业务不做了,把资产都转移到国外,这就必须把国内资产卖出,必然有其他投资者接手。”

  梅新育指出,“除非这些移民全部是做金融的,或者是单纯的资本玩家;如果做实体经营,并不会造成我国实物资本的减少。”